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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1月10日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
11月12日,药监局正式开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功能。
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药品监管局政务网站“网上办事”栏目,通过“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进口。
很多用户初次备案不知如何进行网上填报,本文由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提供,如有化妆品申报咨询请登录中国注册申报网。
工具/原料
步骤1
登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系统”页,地址e/index.jsp

步骤2
点击页面中下部“境内责任人备案及新用户注册 ”,进入填报界面,根据页面提示进行信息填写并提交。

步骤3
按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向相关单位提交备案资料后,返回“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系统”页,点击【 新用户注册状态及结果查询 】可查看审核状态。

步骤4
获得用户名及密码后,登录《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地址:,按照相关要求填报资料,即可。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