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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工作,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急难愁盼问题,现对咨询服务安排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现场咨询安排
为保证咨询服务质效,现场咨询采用网上预约模式。咨询人员须提前登录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点击右侧“网上预约”,上传咨询问题,进行预约。预约规则见《关于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网上预约和取号有关事宜的公告(*276号)》。
咨询内容 | 咨询部门 | 咨询时间 |
化妆品技术审评问题 | 中检院 | 周二13:00-16:30 |
医疗器械法规问题 | 器械注册司 | 周四 9:00-11:30 |
非处方药转换问题 | 评价中心 | 周四13:30-16:30 |
特殊药品法规问题 | 药品监管司 | 周五 13:00-16:30 |
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 (具体咨询内容、咨询部门安排详见大厅发布的相关公告) | 器审中心 | 周五 13:00-16:30 |
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殊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相关现场咨询,请在大厅对外服务时间,直接取号咨询。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3年12月28日